

案例回顧
2022年4月6日,鐘山縣發生一起森林火災。經鐘山縣森林公安局偵查查明:2022年4月6日,潘某某與家人一起到鐘山縣回龍鎮一山場掃墓,在掃墓過程中,潘某某點燃錢紙、香、蠟燭和衣紙并燃放鞭炮,由于疏忽大意,潘某某在未盡到防火義務的情況下離開下山,最終引發山火,造成總過火面積達14.9731公頃(224.5965畝)的森林火災。

4月10日,鐘山縣森林公安局將潘某某傳喚到案接受訊問,其對掃墓燃放鞭炮引發森林火災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并認罪認罰,積極主動向受害群眾賠償損失共計32萬元。

鑒于潘某某認罪認罰,積極承認錯誤并賠償損失,取得他人的諒解。4月10日,鐘山縣公安局對潘某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,6月28日移送起訴到鐘山縣人民檢察院。11月2日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

來源丨鐘山縣委宣傳部